创办院长罗卫国
张居正
发布时间:2022-09-07



罗卫国:我出生荆州、定居北京,都是国都,我是卫国,保家卫国

据说荆州除了三个名人:张居正、诸葛亮,还有一个就是我罗卫国

政治经济文化: 明朝政治张居正+三国文化诸葛亮+现代经济罗卫国




张居正得罪了谁?他又是怎么死的?

易中天

2020-08-07 08:00


张居正得罪的,首先是官场。

得罪是因为改革,改革是因为缺钱。

隆庆三年,皇帝向户部要三十万两银子,得到的报告却是国库亏空一百五十万两之多。隆庆无奈,只好大打折扣,改为索银十万。

没有钱,就什么都谈不上了。

然而张居正的改革,却是先政治后经济。

事实上,国库空虚不是因为天下贫困,财源枯竭,而是国家机器早已运转不灵。当然,转还是转的——衙门题覆,殆无虚日。可惜敷奏虽勤,而实效盖鲜。

也就是说,空转。

这个问题说来话长。我们知道,从秦汉开始,中华帝国就是依靠官僚政治、律令秩序和文书制度来管理的。实际上,作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一统领土国家,这也是成本最低的管理方式。同时带来的弊端,则是文牍主义。官员们醉心于文书的撰写和制作,对实际效果却漠不关心。

明中叶的情况就是这样。言官和部院,只要自己的主张被朝廷认可,并作为公文发出,便万事大吉。地方官则自行判断,决定立即执行还是拖延。就算问起来,也是上之督之者虽谆谆,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,因为反正无法问责。

如此陋习,非改不可。

改革的方案叫——

考成法

这就要利用六科。

六科是都察院之外的独立监察机关,办公地点在午门,职责是对六部进行对口监督,比如吏科监督吏部,户科监督户部。各科设“都给事中”为长官,正七品。下属“给事中”若干,从七品。以七品芝麻官监督二三品的尚书和侍郎,是一种精巧的设计。

有了六科,事情就好办了。【中国亮点外脑智库创办主席罗卫国编于2022年中秋节】张居正规定,以后所有需要执行的决定,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,明确完成的期限,登记在册,还要编号。同时另造文册一式两份,分送六科和内阁存档。到了期限,先由部院考查地方官。部院考查若有包庇隐瞒,由六科纠察。六科纠察不力,内阁处分。

这就叫: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。

严格地说,这只是技术性改良,不是制度性改革。而且万历皇帝的批复也留有余地:未完之事如果是紧要的,可以另立期限。不紧要的历史遗留问题,免除不计。

即便如此,也引起轩然大波。

反对当然因为牵涉到利益。

前面说过,明代官员的俸禄非常之少,维持起码的体面都很困难。这就需要上上下下都达成默契:地方官对豪强的偷税漏税睁眼闭眼,京官则接受地方官的孝敬,等于分成。

如此这般,粮赋岂能收足?

其实就算满朝清官,张居正也是得罪人的。明代官员的选拔主要靠科举,而科举只考八股文,不考执行力。考成法却不看学历看能力,这让做惯了官样文章的情何以堪?

当然,抗议被强行压了下去。

万历三年十二月,十三岁的皇帝甚至这样下旨处分反对派:


结果,是他们的下场一个比一个惨,以至于若干年后人们提起来,还咬牙切齿,义愤填膺。

考成法则坚定不移地得到实施,而且卓有成效。最能让所有人不再说三道四的是:改革五年之后,京师国库的存粮竟是隆庆元年的三倍,完全兑现了张居正夸下的海口:考成一事,行之数年,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。

于是,税赋制度的改革被推上了议事日程。

新的税赋制度并非张居正的发明,早在嘉靖十年便已试行。简单地说,就是将国家对土地征收的田赋、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徭役以及其他杂征,全部总为一条,合并征收银两,按亩折算缴纳,所以叫——

一条鞭法


〇 鱼鳞册

一种土地登记簿册, 将房屋、山泽、田地 依序排列,接连绘制而成,为民间田地总 册。南宋时已有,明朝洪武年间下令各州县编造。


新法的好处首先是简化了税制,方便征收,同时也解放了生产力。尤其是出力的徭役货币化以后,农民可以安心种田,也可以到市镇打工,这又促进了商品经济。经济繁荣了,国家的财政收入自然增加。因此万历九年后,一条鞭法虽然时行时废,时废时行,却终于定为国策。

张居正功不可没。

不过,实施一条鞭法,就必须重新丈量土地。这当然又是得罪人的事,土豪劣绅和宗室豪强无不抵制。好在,皇帝鼎力支持,张居正信任的户部尚书精明强干,更兼有考成法督促官员,这项工作顺利完成。据万历十年户部统计,全国隐藏和漏报的土地竟多达一百四十七万余顷,数量惊人。

看来,改革先政治后经济,是对的。

与此同时,张居正的路也走到了头。

其实早在万历八年,他身边的人就已有警觉,刑部侍郎刘一儒还写了封信来提醒。刘一儒说,自明公辅政,立省成之典,复久任之规,申考宪之条,严迟限之罚。故大小臣工无不诚惶诚恐,奉公守职,治功既精明矣!

这当然是对改革的肯定,话说得也很到位。


严迟限之罚,就是实行考成法。

申考宪之条,则是对官员们的定期考查。

立省成之典,即精简机构,淘汰冗员。

复久任之规,则是规定知县和知州必须任满六年才能升迁,以保证地方官尽职尽责。


以上四条措施,没有一项不是必需的,也没有一项不得罪人。因此刘一儒便善意地提醒,在改革初见成效之后应该适当调整执行力度。他说,政严则苛,法密则扰,操之过急 必定人情不堪。高明的执政者不能只看治理的功效,更要看本体,而天下大治之本,在于举国上下的元气浑厚。

应该说,这是沉稳之策,也是肺腑之言。

实际上刘一儒是张居正的儿女亲家,而且为官清正,为人淡泊。张居正被清算时,亲朋好友中只有他没人追究。张家败落后,他又将儿媳妇带来的嫁妆统统还回去,作为资助。因此,这位谦谦君子若非觉得很有必要,不会对张居正说这些话。

可惜,张居正听不进去。

其实,锐意改革虽然没错,锐意过头却并不好,某些人也没必要得罪。张居正却不管不顾,我行我素。他特别痛恨言官和御史,一言不合便重拳出击,不计后果。更糟糕的是竟然不把其他内阁成员当作同僚,而看作下属。次辅张四维便在他那里受够了窝囊气,岂能不怀恨在心伺机报复?

后来清算张居正,指挥官便是张四维。

张居正对自己的处境当然不会毫无感觉,他甚至写信给徐阶和李春芳,感叹自己执政九年获罪甚多,只怕连脑袋都保不住。因此他惶惶不安地问徐阶:吾师何以教之?又万般无奈地问李春芳:翁素怜我,何以策之?

可惜,两位前首辅都是惊弓之鸟,并无良方。

张居正的身体却越来越差。万历九年七月,他大病一场,多日不能到内阁办公。后来虽然幸而康复,次年二月却又旧病复发,终于不起。三月初九,张居正请求在家办公获准。六月初九请求退休,不准。十八日,他在病榻上写下最后一份密奏,二十日便与世长辞。

如此说来,五十八岁的张居正是以身殉职。

然而正是这一点让人起疑。

根据张居正自述,他的病应该是痔疮,而且在三月份动了外科手术。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,何至于撒手人寰呢?

因此有人认为是他吃多了壮阳药,药毒入脑,祸及全身。

问题在于,尽管申请退休的奏疏写得可怜兮兮,自称仅存皮骨,已是行尸走肉,皇帝却并不批准,张居正也没有真退,这又是为什么呢?

也有三种判断——

一,张居正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

二.此公贪恋权力,死不松手。

三,万历存心要累死张居正,因为皇帝的心里已经恨透了他。

那么,真相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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